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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中招了吗?梅州市发布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六宗典型事例

更新时间:2021-11-28 06:51:22 来源:澳网官网

  25日上午,梅州市商场监督管理局举行2021年度梅州市药品安全监管作业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六宗典型事例,这些典型事例中触及售卖过期药品、不合法途径购进药品、出售不合格化妆品、卫生院运用过期医疗器械等内容。

  2021年1月26日,梅州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梅州市梅县区长茂堂药品零售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查看,在公司运营场所内发现一批超越有效期的药品3类56盒,其间6个批次的阿胶(OTC)30盒,1个批次的葫芦娃退热贴23盒,1个批次的老药铺黄芪颗粒3盒。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则。经查,当事人运营超越有效期的药品3类56盒,涉案总货值9905.60元。

  2021年3月,梅州市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榜首百一十七条榜首款的规则,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超越有效期的药品3类56盒,并处10万元的罚款。

  2021年2月1日,梅州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蕉岭县新铺镇医缘堂药房购销药品状况进行监督查看,在当事人药品运营场所发现标明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安宫牛黄丸共12批次131盒的药品,当事人供述上述悉数药品都是从无药品运营资历的个人手中获取,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则,上述药品属从不合法途径购进。经查,涉案药品货值金额算计16240元。

  2021年4月,梅州市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榜首百二十九条的规则,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131盒,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按5万元核算)二倍即10万元的罚款。

  2021年4月26日,兴宁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同梅州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坐落兴宁市兴城官汕一路41-47号的梅州市桐兴泰大药房有限公司兴宁分公司进行查看,现场发现第三类医疗器械胰岛素打针笔针头3盒。当事人未获得《医疗器械运营答应证》运营第三类医疗器械胰岛素打针笔针头。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年修订)第三十一条榜首款的规则。经查,涉案胰岛素打针笔针头总货值为360元。

  2021年6月,兴宁市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年修订)第六十三条榜首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则,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当即中止未获得答应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运营活动的行为,没收违法运营的胰岛素打针笔针头3盒,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2021年3月12日,兴宁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兴宁市宁新街道办事处移送的头绪,对邵某坐落兴宁市东风路一小区的运营场所进行查看,现场抄获无中文标签的CAMOVA AD蜜15盒。上述CAMOVA AD蜜外包装未标明“中文产品名称”、未标明“受托出产企业的地址、全成分、净含量、运用期限、运用方法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当事人出售未标明“受托出产企业的地址、全成分、净含量、运用期限、运用方法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的CAMOVA AD蜜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五)、(六)、(七)项的规则。经查,涉案CAMOVA AD蜜货值为4860元,违法所得810元。

  2021年4月,兴宁市局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榜首款第(五)项的规则,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当即中止运营标签不符合规则的化妆品,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则的CAMOVA AD蜜15盒,没收违法所得81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2021年5月26日,五华县商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坐落五华县华阳镇的五华县华阳镇卫生院进行现场查看,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化验室查看发现一批医疗器械共7种,均过期。涉案医疗器械是从梅州市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进的,能供给购进单据和供货商的资质证明资料。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则。经查,涉案医疗器械总货值为7252.4元。

  2021年8月,五华县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榜首款第(三)项的规则,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过期的涉案医疗器械,并处3万元的罚款。

  2021年4月16日,梅江区商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查验所查验陈述》(陈述编号:YC20210051)查验成果,当事人出售标明河北瑞森药业有限公司出产、批号为041190313的阿司匹林肠溶片,经查验水杨酸含量不符合规则。梅江区局于2021年4月20日将上述查验陈述直接送达当事人,并对当事人出售上述批号药品状况进行查看。经查,涉案药品是当事人从梅州瑞丰医药有限公司购进的,共购进10盒,现场查看已无库存,违法所得95.1元。当事人出售劣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榜首款的规则。

  2021年7月,梅江区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榜首百一十七条榜首款和榜首百五十一条的规则,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5.1元,并处人民币16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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