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更新时间:2024-03-17 02:13:59 来源:
澳网官网
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记者罗沙)最高人民法院15日发布4起触及未成年人食物安全司法保护的典型事例,显示人民法院坚持依法严惩各类损害未成年人食物安全违法犯罪不手软、坚持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懈怠的鲜明立场和坚决决计,逐渐提高食物出产者、经营者以及大众的法律意识和食物安全意识。
这4起事例中,有3起触及未成年人的日常食物,另一同触及校园配餐。人民法院发挥未成年人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功能,严厉执行有关未成年人食物安全法律规定,坚持依法从严惩办。
其间一同事例中,某孕婴用品店成心以“调理过敏体质”的说辞误导顾客买产品,构成诈骗,法院判定交还货款并向顾客付出价款三倍惩罚性赔偿金。另一同事例中,被告人靳某结伙将他人出产的超越保质期的奶制品,以更改出产日期、保质期、转换包装等方法出售牟取利益,已出售金额27万余元,被法院以出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分金人民币20万元,违法来得到的予以没收。
校园食物安全问题,社会各界高度重视。事例中,某餐饮办理公司给校园供给受污染午饭,导致18名学生发病。当地行政机关对涉事食物出产企业的出产、贮存、配送等各环节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查询,并依法进行处分。人民法院对行政处分行为依法予以支撑,对损害学生身体健康的行为坚决说“不”。
最高法介绍,人民法院将充沛的发挥审判功能作用,进一步交融贯穿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功能,加强与行政主任部分的交流协作,构成依法惩治食物范畴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一起,加强食物安全和法律知识宣扬,推进食物出产者、经营者及大众提高食物安全和法律意识,标准涉未成年人食物出产经营活动,用法治白看护未成年人食物安全。
上一篇:看过来~浦口区“童心绘食安”主题
下一篇:安全知识 食品安全